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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大教〔2017〕88 号】关于做好江苏大学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3)

关于做好江苏大学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按照《江苏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1. 2018届毕业生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平台中完成,系统网址为:http://bysj.ujs.edu.cn,相关通知公告将及时发布在该网页中,请随时关注。

2.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2018届毕业生等相关信息数据已导入系统中,均处于激活状态,请各学院务必认真核对。今年不参与毕业设计的老师和学生,请学院教学秘书在系统内选择不激活(请勿使用删除按钮),待教务处确定名单后统一删除。

3. 学院教学秘书在毕业设计开始前,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提前设置好“专业负责人”、“截止日期设定”,设置时要注意合理安排截止日期。另学院教学秘书须根据各专业毕业设计实际情况设置流程管理下“毕业设计起止日期”。

4、各专业负责人在毕业设计开始前,应从学院教学秘书处获取本专业毕业生的学分修读情况,合理安排选题和指导教师,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5人。

二、登录方式

1、本校指导教师和学生通过学校首页信息门户登录后,选择右侧“公共服务”下的“毕业设计”。

2、校外兼职指导教师和无锡机电学院学生登录江苏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http://bysj.ujs.edu.cn,输入教务处统一分配的号及密码登录。

登录之后,点击页面的右上角“系统帮助”,老师和学生可从中查询到系统的操作细节;点击页面的右上角“返回首页”和“首页新闻”,可下载网站操作流程、通知公告及毕业设计相关材料。

三、时间要求

1.选题阶段截止日期

各学院须于第7学期第16周前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完成“选题阶段”(包括课题申报、学生选题和学院审核发布)。

2.任务书阶段截止日期

选题完成后即可下达任务书,各学院须于第7学期第19周前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完成任务书阶段,(包括指导教师上传任务书、学院审核任务书)。

3.开题报告阶段截止日期

各学院须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第3周前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完成开题报告阶段,一般均为第8学期第3周,有毕业实习的专业顺延。如第8学期第5周结束毕业实习的专业,应于第8学期第8周前完成(包括学生上传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审核开题报告)。

4.中期阶段截止日期

各学院须于第8学期第8-10周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完成“中期阶段”(包括指导教师提交中期检查—学院审核,学生提交中期汇报—指导教师审核)。

5.提交论文阶段截止日期

各学院须于第8学期第14-15周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完成“提交论文阶段”(包括答辩前学生提交定稿和查重报告,指导教师对定稿审核评分)。

6.答辩阶段截止日期

各学院须于第8学期第15周左右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完成“答辩阶段”(包括评阅教师评分,分配答辩组,答辩后答辩录入员录入成绩、答辩意见及答辩记录)。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必须在答辩阶段截止日期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成绩总评阶段截止日期

各学院须于第8学期第15周左右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完成“成绩总评阶段”(包括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录入员对成绩、评语等进行核对修改,毕业审核人成绩总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成绩总评阶段结束后,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回填到教务系统,不再允许修改。指导教师应于3日内登录学校教务系统核对成绩并确认。

四、内容要求

1.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监督毕业论文过程,系统中周进展情况记录和中期检查及中期汇报内容要求如下:

选题阶段完成后至论文定稿提交前,学生按照课题进度提交周进展情况记录,至少提交5次,由指导教师审核。毕业设计时间少于12周的专业至少提交3次。

开题报告阶段完成后至论文定稿提交前,学生提交中期汇报,由指导教师对照任务书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并给出意见;指导教师提交中期检查表,由学院专业负责人检查完成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

2.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要求各学院按照江苏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结合学科和专业实际,规范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过程化管理中,指导教师和各学院的审核意见及论文审核评阅意见规范书写,针对性强,减少形式化现象。

3、学校将继续使用“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全面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检测。各学院应在学校规定的查重基本要求基础上,认真做好查重检测的工作方案。每位学生均有两次自由检测机会,论文检测通过后方可参与答辩。

4、各学院须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开展答辩及考核工作,并组织好成绩前后10%学生的二次答辩工作。

5、各专业根据专业情况和特点聘请一定数量的校外指导教师,首次聘请的校外指导教师须填写“江苏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由学院负责核实),学院汇总后填写“江苏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学院汇总表”(附件2),纸质表格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表格发至sjjx@ujs.edu.cn。由教务处在系统中统一添加校外指导教师登录账号。

     五、其它

各学院通知到位,并督促相关人员按照学院规定的截止日期依次进行课题申报、学生选题、提交任务书、提交开题报告、提交论文、评阅答辩等操作(若有问题,请与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联系)。超过截止日期未完成相关操作的人员,教务处进行汇总、通报。

 

附件:1. 江苏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申报表

2. 江苏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学院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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